土地转包的最长年限是多久
法律援助土地转包的最长年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26条规定:耕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转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转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转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转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转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转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转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转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转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转包的耕地转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转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转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转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转包期
我国草原转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转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转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转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转包期,林地的转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转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转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转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转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转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转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转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转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转包的规定转包,包括转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转包土地。
(2)其他方式转包的转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土地转包的最长年限是多久”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