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的区别

法律援助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10 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20 年,
    (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 “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
    (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进行形式审查,发明专利需要形式审查以及实质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