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董事长是什么职位

法律援助

    副董事长是一个职务的等级,上司是董事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受董事长委托,协助董事长做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和董事会、重要业务经营会议的组织和召集,在董事长外出时行使临时处理权。副董事长一职可以因人而设,完全可以灵活掌握,可以设,也可以不设,主要取决于该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结构状况。一般来说,董事会只设董事长一人就可以了。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兼任总经理,也可以不兼任,另聘任其他人来担任总经理。但有些公司,由于董事会的人员组成比较特殊,业内资深人士或能力出众者有多人在内,为了增加企业的公信力和知名度,对这些特殊人士,可以聘为兼职副董事长的职务。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我们国家的各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建立了董事会,董事会是现代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按照投资人股份占比的多少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董事会在董事长的领导下运行。如董事长不在,可由副董事长代行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