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法律援助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广州市政府的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广州市土地、矿产、林业、草原、海域、地质灾害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制定和实施广州市的城市规划、乡村规划、旅游规划等。
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广州市重要的政府部门,其职责范围涉及广州市自然资源和城市规划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该局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主要承担下列工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计划;做好土地供应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采矿权、林木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负责海域使用管理和保护;实施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等。而在城市规划方面,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乡村规划等;制定和实施建设用地、区域、详细规划;监督城市规划实施等。可以说,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维护广州市的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前身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成立于1998年。2003年,该局成为广州市政府的正式部门之一,更名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后根据工作需要又分设了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前该局主要下设土地资源处、矿产资源处、林业草原处、海洋与岸线管理处、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管理处、城市规划处、乡村规划处等七个处室,以及科研中心、信息中心等机构。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庆阳市政府的部门之一,承担着维护庆阳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责。未来,该局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推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庆阳市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占用或者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应当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和当地有关土地利用政策规定的用途、标准、期限,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合同范围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