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在线教育出台的政策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教育部颁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号意见》,到2022年,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广大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数育资源硬盖面的有效机制,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教师数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区域、城乡、校标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法律依据:《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意见》 三、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
(一)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允许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资源,探索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鼓励加大投入和教师培训力度,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完善在线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监管、市场准入等制度规范,形成高质量线上教育资源供给。(教育部牵头负责)
(二)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以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患者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探索完善线上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支持平台在就医、健康管理、养老养生等领域协同发展,培养健康消费习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满足日常性多方协同工作、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有效支撑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方式变革。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国家保密局、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促进形成政企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结合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健全政府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政企数字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带动物资流、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有力支撑城市应急、治理和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电路网等城市设施智慧化改造。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生产力布局,加快推进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