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行业新规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此外要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目标是减轻学生和家庭负担,把学生从校外学科类补习中解放出来,把家长从送学陪学中解放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