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员投票选举规则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不记名投票,候选人从本支部正式和预备党员中产生,名额为本支部人数的25%左右。
    法律依据:
    《党支部评优规则》 第一条 (一)优秀党员从本支部正式和预备党员中产生,每年5月底(提前于学院评优)评选。(二)优秀党员名额为本支部人数的25%左右。支部对优秀党员进行公开表征,并颁发奖状。(三)根据上级下放指标,从本支部优秀党员中择优上报学院党总支,参评学院及学校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