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参选是什么?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选民参选指的是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参加选举。
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证是表明他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证书。选民凭此证参加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二十八条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