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和选举程序的区别
法律援助选举和推举区别为:候选人范围不同、方式不同、参与不同。一、候选人范围不同1、选举:选举的候选人范围有限定,选举者是一批人,而非一个人。2、推举:推举的候选人范围没有限定,可以是一批人,也可以是一个人。二、方式方式不同1、选举:选举的方式为通过客观的考试而被选中。2、推举:推举的方式为通过他人的推选。三、参与不同1、选举:选举是选择自己被选或自荐,自身参与其中。2、推举:选择者是选择他人,自身不参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从我国的宪法等相关法律来看,享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年龄限制的十八周岁。但需要注意的是,能够真正行使选举权还有一些限制,比如需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身份,其次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还有需要心智完全,依照我国有关规定,患有精神疾病而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过委员会的确定,就不会列入选民的名单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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