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投票必须参加么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选民投票可以弃权不参加。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一条 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