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一词是否可以改为文盲人?
法律援助根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公民户口有变动或需要更改、更正时,可以进行相应的变更、更正登记。在建立人口卡片的城市,变更、更正的人还需向市公安局填报“登记卡”或者口卡异动呈报单。
法律分析
如果与本人实际学历不相符,可以更改的。根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户口有变动或者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更正的时候,根据户主或者本人的申报,经审查属实,有变更、更正理由的,应给予变更、更正登记,必要时可以要申请人提出有关变更、更正的证件。在建立人口卡片的城市,变更、更正的人如果建有口卡,还应向市公安局填报“登记卡”或者口卡异动呈报单。
拓展延伸
关于用词的讨论:将“文盲”一词改为“文盲人”的合理性
在关于用词的讨论中,将“文盲”一词改为“文盲人”的合理性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一方面,使用“文盲人”这个词可以更加准确地描述那些无法阅读和写作的人群,突出了他们在文化素养方面的不足。这种表达方式更加尊重和关注个体的尊严,避免了将“文盲”作为一个贬义词来使用。另一方面,使用“文盲人”也有助于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关心,促进对文盲问题的重视和解决。然而,对于这种用词的改变,也需要权衡利弊。一些人认为保留“文盲”一词可以更好地强调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有助于呼吁社会更多关注这一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充分讨论和思考,综合各种观点,以找到一个既准确又能引起共鸣的用词方式。
结语
根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的规定,如有户口变动或者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更正的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变更、更正登记。在建立人口卡片的城市,变更、更正的人还需向市公安局填报相关表单。在关于用词的讨论中,使用文盲人一词可以更准确地描述无法阅读和写作的人群,尊重个体尊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关心。然而,对于这种用词的改变,还需综合各方观点,以找到既准确又能引起共鸣的用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