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援助

    表演权和表演者两者之间的区别有五种。
    (1)法律性质不同:表演权属于著作权,表演者权属于邻接权。
    (2)保护客体不同:表演权的保护客体为作品,表演者权的保护客体为表演。
    (3)权利主体不同:表演权的权利主体为著作权人,表演者权的权利主体为表演者。
    (4)权利内容不同:表演权为财产权,表演者权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5)保护期限不同:公民表演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限因权利的内容不同而有所差别。
    请问如何区分表演权和表演者权呢
    1.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以各种手段公开播送或者传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包括舞台表演权和机械表演权;属于著作权,其权利类型是经济权利,权利主体是作者,客体是作者的作品本身。
    2.表演者权:和表演权是两种权利,表演者权属于著作邻接权,其权利类型是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权利主体是表演者,客体是每一次的表演活动。
    3.表演权的内容包括:
    ①公开表演自己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②授权他人公开表演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③公开传送作品的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④授权他人公开传送其作品的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授权他人用各种手段公开传送其作品的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权利形成中的义务是什么
    表演者权利形成中的应负义务一般而言,表演是对作品的再现,但是法律上并不排除表演者、作者集于一身的情形,例如即兴的演讲、舞蹈,自编自演的歌曲、小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其表演的邻接权人。但是,著作权法规定了表演者以下三种情况下表演作品时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强化了对作者权利的保护。
    1、无论他人作品是否发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都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未经许可表演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发表权和表演权)行为。如果是演出组织演出的,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许可,并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己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如果表演者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获得报酬,免费表演己经发表的作品,表演者既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
    《著作权法》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