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权和表演者权区别
法律援助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如下:
1、权利归属不同。表演权属于著作权,表演者权属于邻接权;
2、权利主体不同。表演权的权利主体是著作权人(编剧),表演者权的权利主体是演员或者演出单位;
3、权利客体不同。表演权的客体是作者的作品本身,表演者权的客体是现场的表演;
4、权利内容不同。表演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包括对作品的现场表演及机械表演两种权利(财产权);表演者权是著作权邻接权的一种,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表演权包括以下内容:
1、表演自己的作品;
2、授权他人表演其作品;
3、公开传播作品的现场表演;
4、授权他人用各种方式公开播送其作品的表演。
表演者权拥有以下权利:
1、表明身份权;
2、保护表演形象权;
3、许可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权;
4、许可录音录像权;
5、许可复制、发行权;
6、许可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