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规定海拔多少米以上 2024.01.19 法律援助 根据《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登山,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海拔5500米以上的相对独立山峰,进行攀登、攀岩、滑雪、滑翔等探险活动。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登山活动,以及附带在山峰区域内进行科学考察、测绘活动,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