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项目目录有什么

法律援助

    诊疗项目目录有:
    1、临床诊疗必需、
    2、安全有效、
    3、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比如: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属于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自付比例30%;磁共振属于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自付比例30%;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属于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不能纳入医保报销。
    诊疗项目在医保报销上又分为:
    1、全额统筹项目:全部纳入统筹支付;
    2、部分统筹项目:须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后,再纳入统筹范围。例如:CT检查费用,个人要先负担10%,剩余费用再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
    3、全额自付项目:完全由个人自付。例如: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和出诊费等。
    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普通住院病床、隔离及危重病人住院病床、门(急)诊留观病床等。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部分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才有可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不同地市支付范围不同,报销比例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