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务员局局长有实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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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有一定的权利。公务局又称公务员局,是人社厅的二级单位。在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参公单位的审批上有较大权力,县级公务局局长,是主持全局工作:主管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条 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