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岁可以改名字

法律援助

    原则上18周岁以后不能改名字。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正当理由”通常指: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变更收养关系的;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以下步骤: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公安局有权拒绝改名吗:
    公安机关有权拒绝改名。如果公民要改的名字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的话,公安机关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