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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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一) 概念不同。(二)主体不同。(三)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四)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