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按共享类型分为哪三种类型?
法律援助确定三种分类。就是按照信息共享类型,将政务信息资源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类。同时对于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的共享及目录编制作出了具体要求。政务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依法采集、依法授权管理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资源。考虑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为加快推进的速度,此次办法将政务部门的范围暂时规定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下一步,待条件成熟之后还会再扩大推广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构。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信息的作用在个人和企业的发展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因而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成为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中之重。电子政务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而且可以提高办公效率,节约成本。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环境已初步形成,但是由于长期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行政体制、管理模式、利益制约、技术手段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在信息资源共享建设中应采取科学、正确的发展策略,才能充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我国政府的信息资源,使政府部门能够科学地、有效地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统一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
2、分阶段、分层次建设的原则;
3、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原则;
4、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5、促进市场竞争的原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信息共享规定》 第十五条
信息共享目录由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需求部门和提供部门编制,报科技信息化领导机构审定并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信息共享目录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