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分为哪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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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类。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是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发布施行。
    截止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已基本形成,8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均在自然保护区内。环保部提供的数字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面积9652万公顷,覆盖了所有的自然保护区类型。
    大熊猫、金丝猴、中华鲟、丹顶鹤就是常见的一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常见的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穿山甲、黑熊、小熊猫、天鹅、鸳鸯等共计120余种。
    保护动物有什么意义?
    当一种动物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之后,那么相关的动物则是不可以捕食的。如果发生了捕食相关的行为,那么相关的人员则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这便是非常突出的一种特色,对保护动物了解的过程中都需清楚这些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