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分为

法律援助

    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
    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
    2、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生态状况;
    3、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主要威胁因素;
    4、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等其他需要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内容。
    野生动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五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
    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