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摩托车上牌政策
法律援助上牌政策
目前北京的摩托车车牌分为京A和京b两种,京A除了长安街和几条环路外,其他地方都可以行驶。至于京B牌,不能开进四环,京A可以开进京B不能开的区域。两个车牌都不能在交警指定的禁行区域行驶。要通过北京摩托车的牌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摩托车车型在工信部公告目录中;
②摩托车通过北京市环保局环保排放标准公告车型;
③有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和车主合法有效身份证;
④京A车牌车辆需要报废或迁出;
⑤外服户口需要居住证;
⑥京B牌照必须在外服有郊区户口或郊区居住证。
北京市摩托车上牌流程主要如下:
首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机动车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原件;《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副本。
然后就是操作流程:
将自己的摩托车带到机动车检测场:领取《新车环保外观检查登记表》、找人员进行拓号、拍照;查环保(须要合格证和发票第一联)自行牌照、并打印带有排气管处的照片;新车查验处查外观、外观检测员签字、盖章;带发票和合格证去复印;到大厅去做环保
审核、总检测员签字;找驻场民警签字盖章;到新车业务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车辆一致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登记卡(外地户口)、交强险保单、缴税票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排气管环保号照片,然后等待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