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摩托车落户新规定

法律援助

    北京摩托车落户规定:
    1、必须持购车发票、车辆保险单、车主户口本(农业户口和集体户口持乡镇政府或单位人保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车辆经检验合格,方准办理新购摩托车上牌证手续;
    2、凡在三月十日以前购买的二轮摩托车,必须在三月十五日以前按原规定到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牌证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摩托车入户流程
    1、带齐以上材料到你所在当地交警车管所办理填表(填表步骤会有工作人员带领)
    2、把车开到刑警,要刑警验车;
    3、到国税局缴纳购置税,再到保险公司买保险,一般第三者就行啦;
    4、再到交警大队选号码。
    前期手续就是这些了,然后十五天后会有工作人员会通知你去装牌固封。
    装牌固封的手续:
    1、带上一张摩托车照片,准备做机动车车证用的;
    2、然后刮一对车架号码;
    3、到机动车检测站装牌,摩托车是一百块左右;
    4、再到税务局缴纳车船使用税,这个也比较便宜二百左右;
    5、再回交警大队把固封表拿给所长签名拿固封籽,固封表由交警保存入档案,你车档案会在当地保存直至报废注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