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北京限行规定
法律援助北京摩托车限行规定如下:
1、交警部门严格规定,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理;
2、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在3个小时内,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再次受罚;
3、但如果一天内连续违反限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部分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如下:
北京市关于摩托车的限行规定具体如下:京A牌照在长安街、南北长街、天安门、府右街都分时段限行,其他区域不限行;京B牌照北京市四环以内道路限行,四环辅路不限行;外地牌照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限行,六环主路不限行;北京市所有摩托车,
2,3,4,5环主路全部限行,阜石路高架、西直门外大街、北大街、奥林西路等均限制摩托车行驶;关于其他具体路段对摩托车的禁限措施,请以交通标志为准。禁摩托车的原因:第一、摩托车造成交通拥挤。第二、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矩。第三、摩托车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多。第四、影响城市形象,作为一二线城市来说,城市形象就是一张名片如果城市建设井然有序,那么对于城市的发展肯定是良性作用,但是如果出现摩托车遍地是,甚至摩托车肆意载客的话,对于城市肯定是有损形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