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洗脑会怎么样

法律援助

    传销起源于美国,是一种经济模式,理念是“传播精英理念,销售优质产品”,简称传销。一般传销有双轨制,5级3阶制,矩阵制,网状等等模式,还有什么几何倍增学,直销倍增学等等理论作为其销售模型,总之就是一种以人拉人吃下线销售提成的销售。用传销公司的术语讲就是把消费者变成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先进的销售模式。进入传销,你听讲后为了发几千万乃至上亿的大财,而借钱投入上万资金,却从不考虑能不能拉到下线,下线能不能交够钱,下线能不能拉到下下线周而复始。一旦拉不到下线又赔掉大量的钱,这种失败是会拖垮自己拖垮家庭的。当你被传销害惨了,你可能会因欠债被打被告,或者被那些被你骗钱的人集中揭发乃至坐牢,甚至会毁了家庭毁了几十年朋友关系,给自己造成终生不可弥补的精神损害,时间损失乃至人生荒废。总之,传销经济邪教,不要为了水中月般的发财梦而冒险,乃至毁掉生活毁掉人生。如果接触到传销,一定要向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还有当地媒体和中央媒体进行反应!同时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让他们知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禁止传销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