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的传销到底是什么?

法律援助

    “先交入门费”“拉下线捞本”“按团队计酬”是传销的三大特点。
    下面是关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的相关内容,可以了解一下:
    2019年2月25-26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举行。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透露,去年全国查处传销、直销案件3500多件,罚没金额9.6亿元,公平竞争审查覆盖面和审查量大幅提升。据介绍,今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将重点抓好降低企业成本、加强价格收费专项治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大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工作力度、夯实价监竞争工作基础五项任务。市面不少大牌直销企业近期都选择了集体噤声。“直销行业太敏感了,大家都在边内部整改边了解政策发展动向。”有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包括新品上市、品牌推广以及营销活动都减少了很多,大家都在此时选择了“低调”行事。
    以上就是关于传销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