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内现在能去西安吗

法律援助

    (一)对西安口岸入境目的地为外省的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3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13天要求核酸平行检测+抗体检测,“点对点”送至离陕交通工具。
    (二)对目的地为陕西省的入境人员,实施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措施,即在西安口岸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本省外市的,由目的地城市“点对点”闭环接回;目的地为西安市的,继续在市级入境隔离场所集中隔离至21天,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接回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
    (三)对外省口岸隔离期满返回西安人员,由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点对点”闭环接回,补足21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四)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人员,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措施和2次核酸检测。
    (五)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返人员,落实居家隔离14天的措施和2次核酸检测。
    (六)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和重点边境省份来返人员实施健康监测14天和1次核酸检测等措施。
    (七)自8月13日零时起,对省外新入西安市人员实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