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

    主刑包括以下种类:
    1、管制。作为一种限制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实行不关押,而是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
    2、拘役。是一种短期的剥夺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在执行上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其劳动改造期间,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徒刑通常是放在固定的执行场所当中执行;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5、死刑。是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为严厉因此也应当最为慎重的一种执行方法,死刑的执行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际上是对受刑人考察中的执行,通过考察以决定其二年后执行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