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流程图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不管什么情况下,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并保存好现场,同时也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人的身份证。2、开具事故证明如果是两车碰撞事故一般有交警开具事故证明(当事人因保留事故现场而造成交通堵塞,过错方还有可能得到交警部门的相应处罚;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处理方法是用粉笔或石头在路面画好双方这两的四轮位置,然后将车开在路边或不影响交通的位置等待交警。)如果是单独事故就直接报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指引即可。3、定损哪一方全责就去哪一方的保险公司;如果双方有责,不需要去两家保险公司,去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就可以了(有的修理厂也可以代办)。4、修车去保险公司制定高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制定修理厂的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但不能超出定损额度。5、递交索赔单证这种单证则是由修理厂进行代办。6、领赔款这赔偿款一般都是直接打如银行卡的账户。8、转账汇款将保险公司的理赔到账金额转给修理厂。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法》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