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玩吧是骗局为何国家不封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是骗局,利用了人们贪便宜的心理,国家没有行动但是不代表国家没有再调查,耐心等待国家的行动。
    (1)“好玩吧”app 经营主体为北京玩好科技有限公司
    (2)通过第三平平台查询得知,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9日,法定代表人孙运动。
    (3)该软件基本上是借鉴圈内比较出名的趣步app(一款宣称跑步就能赚钱的app)。
    (4)但是其宣扬的免费赚钱有猫腻,利用了人们贪便宜的心理,损害了人们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查封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至于具体由谁实施查封则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实施查封的人员有不同的规定,如我国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明确规定,实施查封时书记官应督同执达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