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是第几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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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律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不在此列。当事人如果想要孙子继承遗产的,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孙子继承。适用代位继承具体内容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若是子女先于父母死亡,那么在父母死亡之后,子女的孩子就可以代位继承了。此时孙辈是最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参与遗产的分割的。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孙辈有多个,也不能都参与遗产的分割,只能是带一个代表分割后,再在兄弟姐妹之间将遗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