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规划动迁新规定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中可以看到对于葫芦岛市规划动迁的新规定,此外,葫芦岛市政府官方网站也会有相关的变动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