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党代会有多少人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人数尚不明。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全国有多少名党员,党史界有多种说法:有53人说,有57人说,有59人说,甚至还有60人说、70人说等说法,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具体的说法,但主要的争议围绕“53人说”与“57人说”展开。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修改党的章程;(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