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车道宽度标准
法律援助停车场车道宽度标准具体如下:
1、车长不超过6米,车宽不超过1.8米。车间距不小于0.5米,车与墙壁、停车位的距离不小于0.5米;
2、如果车长大于6m且不大于8m,车宽大于1.8m且不大于2.2m,则车间距不应小于0.7m.折返段的相应规格是为了满足一辆车一次性转弯的需要;
3、以小型汽车为主的停车场,单车道环岛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双车道不小于5m。出于安全考虑,停车场可用于停放中大型车辆,大于6m;
4、公共停车场的停车区与公共建筑出入口的距离宜为50 到100m。景区考虑环保需要或受用地限制时,可距正门150到200m;
5、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不得小于70M。不小于15M离地铁出入口和公交站台边缘;公园、学校、儿童和残疾人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法律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