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所需具备的基本素质

法律援助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具备名称、组织机构、服务场所、财产和经费、专业人员等,并需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最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1月20日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当拥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需通过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还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拓展延伸
    房地产中介的关键素质及其重要性
    房地产中介的关键素质及其重要性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房地产中介在买卖房产、租赁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房地产中介所需具备的关键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市场洞察力和诚信等。首先,专业知识是房地产中介必备的素质,他们需要了解法律法规、市场动态以及房产交易流程等。其次,良好的沟通能力是房地产中介与客户、业主、开发商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的基础。此外,市场洞察力使得房地产中介能够准确判断市场走势、把握机会,为客户提供专业建议。最重要的是,诚信是房地产中介的核心价值观,只有建立起信任,才能赢得客户的长期合作。综上所述,房地产中介的关键素质对于他们的职业发展和业务成就至关重要。只有具备了这些素质,他们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结语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包括具备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该机构还需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拥有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此外,该机构还应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房地产中介的关键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市场洞察力和诚信。只有具备这些素质,房地产中介才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