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权力有多大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大使职责与权力、义务:1,同驻在国政府保持政治联系,促进两国正常关系的发展,研究驻在国的情况和内外政策,保护本国国家权益。2,大使享有代表本国和进行外交活动的权利,享有外交特权3,尊重驻在国法律、秩序、风俗习惯和承担不干涉该国内政的义务。
大使是一国派往他国和国际组织办理外交事务的最高级别的正式代表,通常都授有“特命全权大使”之衔,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享有比其他等级外交更高的礼遇,可以请求驻在国元首的接见,19世纪末以前,只有大国间才能互派大使,反映了中小国家不平等的地位,现在绝大多数国家均可互派大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五条 驻外外交人员应当根据职务和工作分工,履行下列职责:(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二)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三)代表国家提出外交交涉;(四)发展中国与驻在国之间的关系,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促进双边和多边友好交流与合作;(五)维护中国公民和法人在国外的正当权益;(六)报告驻在国情况和有关地区、国际形势;(七)介绍中国情况和内外政策,增进驻在国和世界对中国的了解;(八)履行其他外交或者领事职责。特命全权大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驻在国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