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人口
法律援助截至2021年末,北京常住人口2188.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834.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8.1%。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6.9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北京常住人口2188.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万人。其中,男性1117.7万人,占比51.1%。女性1070.9万人,占比48.9%;0岁至14岁人口264.7万人,占比12.1%。15岁至59岁人口1482.3万人,占比67.7%。60岁及以上人口441.6万人,占比20.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11.6万人。
一、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本人相片。
3、能够证明居民本人居住地址,就业单位,就读情况的证明文件。携带这些资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办理。
二、北京居住证和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区别:
1、面向人群不同:北京市居住证是普通居民居住证,面向人群大,侧重于保障外地进京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而工作居住证旨在吸引高新、优秀人才,被称作“北京绿卡”。工作居住证可以享受北京市民的权利。
2、制度不同:居住证是取代暂住证的,来京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在京居住和参与本市社会事务的身份证明。不同于暂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明确规定了持有者可享的公共服务和便利。北京工作居住证制度是于2003年6月实施的一项户籍制度,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3、有效期不同:北京居住证的有效期是1年;北京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是3年。
4、申请条件不同:北京居住证的申请条件相比北京工作居住证的申请条件较低。
5、管理机构不同:北京居住证的管理机构是公安机关;北京工作居住证的管理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进入本市的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15日内,应当向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交验《婚育证明》。
第十一条 未持有《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一)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二)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1年以上,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三)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第十二条 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当在进入本市三个月内到户籍地补办《婚育证明》。在补办期间,应当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临时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