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让女性受益
法律援助离婚诉讼中女方有利的条件及证据,包括重婚、家暴、恶习、感情不和等;离婚起诉的条件包括合法婚姻、起诉方能力、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财产分割、子女抚育和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一、若涉及离婚诉讼,并满足以下条件和证据,对女方有利的: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经调解无效,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诉讼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7、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8、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二、离婚起诉的条件如下: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起诉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提交起诉书,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结语
离婚诉讼涉及的条件和证据对女方有利,但起诉方必须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相关的证据。同时,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且付出较多、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等条件也是离婚诉讼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与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该给与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