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持续谈判
法律援助15年。历经15年谈判,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成为第143个成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历史新阶段。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积极践行自由贸易理念,全面履行加入承诺,大幅开放市场,实现更广互利共赢,在对外开放中展现了大国担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二条世贸组织的范围
1、世贸组织应为其成员之间与本协议各附件中的协议及其法律文件有关的贸易关系,提供共同的体制框架。
2、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中的各协议及其法律文件均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约束所有成员。
3、本协议附件四中各协议及其法律文件,以接受者诸边贸易协议的成员而言,也是本协议的部分,并约束这些成员。对未接受诸边贸易协议的成员,诸边贸易协议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
4、附件一(1)中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法律上区别于1947年10月30日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后者附着于联合国贸易与就业预备会议第二次会议结束通过的最后文件,及其后来经核准、修正和修改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