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包干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

    用人单位采取将加班工资约定在工资内的方式,即正常工作时间与加班加点工作时间混合“包干”计酬,这样形成的工资,我们称为“包干工资”,也就是劳动法中规定的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包干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与加班加点工作时间混合“包干”计酬。这样的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违反工时制度和剥夺劳动者休息权利的违法行为在工资计算上的反映,是不合法的。
    中国在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初期实行的一种关于干部生活待遇的制度。每人每月除按一定标准供给伙食外_再发给若干实物或货币。
    包干制是指将个人消费分为若干方面,不同方面按不同的分配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制度。包干费包括伙食费、服装费、津贴费三项,不包括保育、保姆、妇女卫生、老年优待等费用。
    包干制的优点:
    首先,包干制执行起来较为简单,有利于小型的物业公司采用;
    其次,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有限,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实行包干制避免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等的工作,简便易行;
    第三,由于包干制中节省的开支可能成为物业公司的利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方式创新,节约成本;
    第四,包干制有利于物业公司规模经营,降低成本。
    包干制的缺点:
    首先,在包干制中,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主要靠企业自律,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物业服务企业可能多收钱少花钱,往往导致物业服务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而对工作草率了事的行为;
    其次,包干制的成本限制,使得物业服务企业对需要进行及时维修的工作,往往产生拖延或小修小补,不做彻底解决,对物业的使用寿命和价值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费用不足时,只有依靠多元化经营维持企业的利润,不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