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援助

    盐城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博士、硕士、本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本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800元、600元的租房补贴;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生分别享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非盐城籍普通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驻盐城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留盐城就业创业的,3年内每月享受500元的留盐补贴;除享受购房补贴外,博士、硕士、本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最高分别可贷120万元、60万元、45万元;
    3、对企业新引进的绿色技术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租房补贴统一提高到每月1500元,硕士、本科生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每月2000元、1500元;对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10年内每年给予8万元的科研补贴;对从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愿到盐城民营企业工作的名校优生,生活补贴享受期由3年延长至6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含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设立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列入省级预算。对新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创新资金资助,对已获市、县(市、区)资助的创业创新人才,其创业创新成效显著的,可择优给予持续资助。人才引进资金资助计划一经下达,即向申报单位拨付相应经费,由单位直接拨付给引进人才个人。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