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薪酬增加的途径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工资的主要途径: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从2018年7月1日起,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系列内变动岗位的,从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如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如原薪级工资已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变动的,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3)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务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