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量统一调度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什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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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水量统一调度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用水高峰期,利用枯水调度模型每日滚动计算骨干水库最佳下泄流量,实时调整泄流指标,实现水库泄流过程与用水过程精准对接;充分发挥龙羊峡水库调节功能,增加年际间调蓄能力,有效满足枯水年用水需求;正确处理防洪调度和保障供水安全的关系,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后汛期尽可能调度干支流骨干水库多蓄水。
    行政手段上,黄河水量调度计划、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的执行,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黄委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每年向社会公布水量调度责任人名单和调度执行情况,加强社会监督;法律手段上,2006年国务院颁布施行《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规定水利部、黄委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黄河水量调度各项工作,使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有了法律支撑;工程手段上,依托龙羊峡、刘家峡、小浪底等骨干水库联合调度、科学调度,延展了有限水资源的时空调节尺度;科技手段上,建成了世界上延伸距离最长、辐射范围最广的现代化水量调度管理系统;经济手段上,推行水权转让与交易,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
    法律依据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实施黄河水量调度,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合理安排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防止黄河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