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证怎么办理

法律援助

    上海烟草证办理方法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经营范围需得存在卷烟销售字样);
    2、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请的,还要提交申请人的委托受权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齐全的指定样式文本的申请表;
    4、经营地点属于自有的只需要提交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提交租赁期限1年之上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