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烟草证办理条件

法律援助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烟草证需要离中小学至少50米以外的距离,即中小学校、幼儿园、少年或儿童活动中心半径50米以内的距离是不能售卖烟草的。
    规定:
    1、新设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新设零售点前后左右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均应不少于三十米。
    2、在副食品、小百货等综合批发市场内,需设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每一市场内最多设置2个零售点,新设零售点前后左右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均应不少于三十米。
    3、申请人持有当地法定部门出具的残疾、下岗失业、特困等合法证明以及列入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连锁直营门店和放心店的,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并可放宽间距限制条件,但新设零售点前后左右与已设零售点的距离均应不少于十五米。
    一、办理材料:
    1、负责人(经营者)的居民身份证,纸质,1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纸质,1份。
    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营业执照,必须看你所从事的行业。如果只是买些定型包装食品、烟草的店子,所需手续如下:
    1.经营者的有效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经营者的一寸照片一张
    3.经营者的有效的计划生育证的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场地租赁合同备案
    5.经营场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6.工商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手续备齐后填表办理即可。因为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所以楼主在申办好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正本的复印件、身份证到当地烟草局办理。但是在广州,烟草专卖证的发放比较麻烦,必须“一个萝卜一个坑”,也就是烟草局在一个地区总发放的许可证数目是已规定的,如果当地的许可证数目还没完全发放,那么一申请就能办理;但是如果数目已满,那就必须在有人注销了许可证后腾出个位置,新办理的人才有机会。不过也就是等等而已,不会很难。
    三、办证程序
    1、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资料进行申请。
    2、发证机关接到申请后,应视申请是否属于本发证机关法定职权范围、表格填写是否正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决定是否受理。
    予以受理的,发给《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通知书》(含受理编号),退回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不予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告知书》,退回申请资料,说明理由。
    3、所有受理的申请,发证机关都必须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及有关规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经审批不予办理的,发给《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告知书》,说明理由。
    4、经审批予以办理的,经办人应以电话或上门告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在作出予以发放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