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为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六条规定,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一、修改软件侵犯著作权吗
    是的,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二、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跟杂志、书籍等出版物的权利是一样的,发表权及公之于众时即享有的权利;
    2、署名权,即公开发表时、或者公之于众时在软件上面写明的名字;
    3、修改权,著作权人有对软件修改、删减、补充等改善、完善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首先是专有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这些比较基本的权利。
    其次是使用许可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使用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的权利,他人可以使用软件著作权且可以得到应有的报酬的权利。
    其次就是转让权,专利都是可以转让的,只要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