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已交助学贷款怎么办

法律援助

    可以尽快到学校财务处说明情况,学校理应尽快将扣除的贷款部分的钱退还。或者是和学校财务处说明你的情况,即使他们因为手续问题不能立即退还你的钱款,但是当助学贷款的钱划入学校财务账户后,也会立即将此笔款项打入你学校发的银行卡。
    助学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1、尽量在9月1号之前前来现场办理。
    2、共同借款人必须能够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不能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则无法完成贷款现场签订合同环节,如不能工整书写自己姓名请在现场受理贷款前练习好。
    3、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先不要交学费,以免造成双重扣费。如申贷金额低于学费金额,可先把差额部分打入学校发放的学费卡中。助学贷款在11月中旬打到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学校扣完学费后剩余部分学生可提现自行支配,请不要相信其他任何转账电话,更不要进行ATM转账过汇款等操作,谨防诈骗。
    法律依据
    《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 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