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放飞有哪些规定
法律援助1、必须实名登记:
除开微型无人机以外,所有的无人机都需要登记,并给无人机标明后登记标志。实名认证的信息要与飞行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双方共享。
2、熟知飞行法则:
轻型无人机暂时不需要飞行证照,但必须了解并掌握无人机带来的相应的风险,必须遵守飞行法则,熟悉无人机的操作流程。轻型无人机在具备可靠的被监视能力、空域保持能力,且始终在机组目视视距内飞行的,在划设的允许飞行空域内不需要申请飞行计划。其如若有其他情况,则必须需要按照规定申请飞行计划。
3、限高飞行:
除了在飞行管制部门在除重要目标、政府机关等重要区域需注意飞行高度,在机场、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的区域,其高度通常上限也是不能超过120米的。
4、禁止夜间行驶:
在原则上无人机是不能在夜间行驶的。无人机不得搭载违禁品、危险品等一些未经批准的物品,也不得向地面投掷物品、喷洒液体。无人机禁止在移动车辆或者飞机上操控飞行。
一、无人机飞行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操作人员具有无人机驾驶执照,目前唯一合法的执照由国家民航AOPA颁发;
2、军方审批的合法空域;
3、申报民航飞行计划。
二、使用无人机时,请先确认以下情景:
1. 新购买的无人机,请及时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
2. 飞行前先了解当地的禁飞区情况,以及无人机的管理政策。如遇管控区域,请提前与管制单位沟通;
3. 请勿在天气条件恶劣的情况下起飞。
法律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七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二)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三)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四)飞行活动性质;
(五)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