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和讯问的区别

法律援助

    一、关于询问、讯问的对象
    询问和讯问的两者区别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即因涉嫌犯罪已经被立案侦查的对象;询问的对象是证人、被害人、知情人。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二、关于讯问、询问的时间规定
    无论是询问、还是讯问,都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讯问的法定程序是传唤、拘传,我国刑诉法传唤、拘传的时间规定是: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从上面不难看出,讯问持续时间一般是不得超过12小时,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关于询问的法定程序规定,是要求侦查人员出示工作证、询问通知书,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就询问的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三、关于询问、讯问的场所
    询问和讯问的两者区别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询问地点,出了明确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所以,检察机关询问的地点即被询问人所在的单位、被询问人的住处、被询问人提出的地点、检察院进行。
    但是关于讯问的地点,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移送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进行。”这里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移送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地点是要求在看守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这里明确了讯问没有被移送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上述指定的地点一般在检察院办案区的讯问室。
    四、关于询问、讯问的告知
    检察机关制作讯问笔录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我们是某某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在对你进行讯问,你应当如实回答,如作虚假供述或者隐匿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而制作询问笔录时,也应当告知被询问人:“我们是某某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除了上述不同之处外,讯问和询问制作的笔录,都应当交给被犯罪嫌疑人、被询问人核对,如果对方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还应当向他宣读。阅读或者宣读完毕,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讯问的对象就是犯罪嫌疑人而询问的对象是受害者或者证人一类。还有一个较大的区别就是询问和讯问进行的地点不同,讯问的地点在看守所而询问的地点可以是任何地方由对方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