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失联了公安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正常人失联了,公安处理如下:
1、正常人失联报警后,公安机关会了解失联人的相关信息,及时处理,查找失联人。
2、如果失联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失联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有证据表明有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当地派出所必须接受报案,否则就是涉嫌违法。
一、失联人员怎么向公安报案
1、直接去派出所保安即可。
2、如果失联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地派出所是可以不接受报案的。因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去留行踪,这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如果失联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失联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有证据表明有遇到危险的可能性。这两种情况当地派出所必须接受报案,否则就是涉嫌违法。
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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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